限制P2P是网络运营商的无耻诈骗

作者:卢威 | 日期:2006-01-21 | 字体:

早前网络运营商就有动静要限制BT等服务,参看以前的文章:

今天又看到一则新闻,更加冠冕堂皇了。

道理以前都说过了,就提几点出来说:

、"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用户不规范地使用互联网造成的,这些用户虽然只占总用户数的10%,却占用了60%的核心网络资源,致使网络拥塞、大部分用户因网速问题而无法公平地享用互联网。"

少数用户产生多数流量根本就是互联网的本质特征。不光是互联网的,还是人口分布,社会财富分布,传染病流行,新闻传播等等复杂系统的共性,学术上这叫Power Law分布。有兴趣的自己Google两篇论文看一下就可以证实。这是自然规律,跟太阳应该从东边升起来毫无二致,根本不是什么不规范使用。

Power Low作为自然规律本身并没有好与不好。认识了自然规律我们就可以利用。正是因为大部分的用户流量是小的,而Internet的基础TCP/IP协议不需要像传统的电话网络一样为每个用户保留带宽,所以网络运营商才可以用小得多的成本来运营,所以客户上网的价格才比较低。从这个现象中受益的首先是运营商,然后才是用户。

任何一个网络运营商在规划网络时都要根据预计的用户数和有效的数学模型来计算出应该投资多少建设网络从而保证用户享受到的服务质量。现在保证不了服务质量,只能是两个原因——要么网络不够用,要么用户数太多了,这都是运营商的事情,跟用户无关。

、"随着网络应用越来越丰富,P2P类应用软件也应运而生,其突出的特点就是对互联网络,特别是核心网络公共资源的无限制的侵蚀,..."

所谓“核心网络公共资源的无限制的侵蚀要分两方面讨论”。第一是ADSL,ADSL是每个用户独享带宽的,512K,1M,2M开通多少就是多少,用户不论如何用什么软件也不可能超过合同协定的带宽,也就绝对不可能影响核心网。这个道理跟全球海平面上涨了100米,美国人跑过来指责你长江里流出来的水太多了一样可笑。当然,有一个可能是合同中用户付的钱是1M,电信那边设备设置失误,统统定成2M了,这理论上可能吧。

另一个是LAN光纤接入,这个跟ADSL有点不一样。多个用户,比如一个小区里的所有用户共享一个带宽,少数人用得多了,别人的确有可能慢下来。而且小区等使用的边缘交换机的确有可能无法在用户端口上限制流量。我估计那篇新闻其实说的就是这个改进而已。但是要对核心网造成影响只有一个可能——用户直接接到核心交换机上,而且核心交换机上也没有流量控制功能!这个可能性在南京这样的大交换中心有多大本人实在不知道了。

P2P这两年日子不好过,在国外比在国内还不好过。但是人家是因为P2P交换的影音文件涉及侵权,这是好莱坞电影公司的事,关电信什么事?

P2P作为一种新的网络应用形式,其流量特征——特别是映射到核心网的特征——的确有可能(注意,仅仅是有可能,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定论,科学很多时候跟直觉恰恰是相反的)与传统网络不同。事实上本人的硕士论文就是通过流量仿真求证其实没有不同,但是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课题,还需要更进一步的检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就算是大大的不同,也应该是网络革新去迁就新的应用,新的客户需求,而不是扼杀这种应用。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连电话都不必发明,更别提什么IP电话,给你发电报就不错了。大家伙说是不是这个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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