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试点宽带接入流量限制 流量收费伤害P2P?

作者:未知 | 日期:2006-02-23 | 字体:

北京青年报供网易商业报道专稿

“流量计费我就立刻退网!”在某公司工作的马先生如是说。

不久前,中国电信南京公司对宽带用户开始实行流量限制,按照不同的收费基本划分为4档,流量限制从30G到60G,消息一出,引发轩然大波,新浪网相关新闻评论已经超过1100条,其中反对电信这种做法的网民占绝大多数。

2月中旬,有铁通ADSL用户进行BT下载时发现速率大降。以2Mbps带宽为例,已经由180KB/S以上降至近日的20KB/S-50KB/S。随后中国铁通新闻发言人郭晓昭对铁通限制BT下载一事未予否认,并指出铁通一直在积极地寻求两全方案,来维护宽带用户的利益。

电信运营商终于忍不住推出流量限制方式,最大的原因就是BT的横行,据CNNIC最新的“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我国网民超过1.11亿,在所有网民中,使用过BT软件的占27.8%,人数超过3000万。BT是最流行的P2P软件,通过文件共享的方式进行下载,往往占据尽可能大的带宽,这种方式对于用户来讲确实是大幅提高了下载速度,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影响了其他用户的使用。

包月制有了附加条件 网民质疑利益受损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北京电信人士介绍,电信部门经常会接到网络拥堵的投诉,这种情况多是由于使用BT的用户比较多而造成的,此次南京电信开始试点流量限制,主要原因也是因为这一点。而早在去年5月的北京第八届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铁通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高江就表达了运营商对于BT这种海量下载软件的不满,称“有必要改变一下粗放型的包月模式,解决这个问题了”。

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流量计费的目的是限制用户使用BT等P2P软件,从而保障大多数不怎么使用BT的网络用户享受较高的带宽。而且从目前的政策看,电信运营商采取的是限制流量方式,还没有完全采用流量收费方式。也就是说,包月制收费没有变化,但在包月上增加了一个限制———流量,超过限制流量可能就会结束当月的服务了。

某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热衷于大流量的网络应用的网民来说,他们可能需要定制更高级的套餐才能满足需求,但对于一般使用的网民来说,目前的流量限制不会造成上网费用的增加。

但网民对于这种“包月费+流量限制”的做法相当不满,认为网民从中获得的只有限制而没有任何好处。

有网友在网上发帖认为:“看看南京电信的流量套餐我们就知道了,180元包月的4Mbps‘至尊宽带’流量限制为60G,100元包月的1Mbps‘极速宽带’流量限制为30G,不就是在原有的包月计费的同时再加上流量限制吗?要不怎么就没见到流量很低运营商就给包月用户退钱的规定?如此说来,这种新的计费方式既没有让用户更省钱也没有让用户享受到更好的服务,反倒要在上网时担心这个月又得多交多少钱,什么便宜都给运营商占了。”

一位网友发言说:想想看,如今互联网上的信息量过于丰富,要从中找到对自己有用的部分,往往需要查阅十倍以上的内容。更何况,现在的网页越做越精美,其中到处都是广告,这些内容并不是用户所想要的,但流量费用仍得让用户来承担,又是何种道理?总不能屏蔽这些图片、音乐、动画等极占流量的内容,回到原始的纯文本浏览时代吧?

流量限制针对BT下载 30G流量够网民使吗

讨论流量限制会不会增加花费的问题,就必须要知道这个限制是否对使用造成了实际影响。这一点取决于网民使用宽带的频率以及习惯。

一种说法是,对于不经常使用BT软件的用户来说,30G的流量可以满足一般用户的上网要求,不会造成太大影响,也不会造成多数用户的费用增加。

致力于网络视频业务的青娱乐总裁欧蓬认为:“从目前看到的流量限制额度来计算,30G限制能基本满足大部分网民的需要,影响不是太大。但对于比较狂热的网民或BT用户就不够用了。但运营商面对的最直接的问题就是法律问题,电信部门显然要解释合同转换的问题,因为当初网民申请宽带时合同里并没有限制流量的条款,如果电信部门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很可能激化矛盾。”

在某网站技术部工作的李先生为网民算了一笔账:“现在网民比较多需求的大流量内容是影视内容的下载,在一般情况下,一部电影大概有300M到500M大小,如果每天下载一部电影来看,每个月的流量大概是9G到15G,如果流量限制30G,还剩下15G的流量,一般用户上网来说是足够的了。但如果是BT爱好者,那就肯定不够了。要知道,有的用户的电脑是24小时开机,不停下载的。”

另外,对于网络视频业务,据估算,每分钟网络视频的流量一般不会超过8M,每小时就是480M,30G的流量可以满足用户每天两个小时左右的网络视频需求,对于多数用户来说是可以满足要求的,但对于热衷于网络视频直播的用户来说就有点捉襟见肘了,要知道,NBA的一场比赛就有两个小时以上的时间,而且一天可能有多场精彩的比赛,NBA迷们只能无奈地放弃一些比赛内容了。

另外,随着技术的发展,网络高清视频内容也已经开始出现,此类内容由于清晰度高,体积也变得比较大,网上一度相当流行的HDTV片《珊瑚礁》,片长46分钟,体积已经超过2G,如果这样的内容越来越多的话,30G的流量就显得有点不够用了。

惹不起能躲得起吗 不同地区有所不同

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地位不是秘密,但作为网民是否有权利和可能躲开流量限制呢?对于不同地区的网民有所不同。

居住在东城某小区的网民张小姐对于电信的做法并不是很紧张,“我家的小区有好几个宽带运营商呢,要是电信或者网通给我加上流量限制,我就改用歌华有线或者长城宽带,至少短时间内,不可能所有的运营商都限制流量吧。”

但并非所有的网民都有这个选择的机会,家住通州区的邵小姐表示:“我家的小区比较老,网民很少,所以也就没有经营小区宽带的运营商,家里只能装网通的ADSL,要是网通也跟着电信学,我也没别的办法。”

上面两位网民比较有代表性,北京的宽带市场比较乱,当年的宽带运营商的圈地运动使得有些住宅小区有多家运营商进入,而有的小区只有一家甚至没有小区宽带网,只能使用网通的AD-SL。

去年年中,有消息称北京网通要推出流量计费,引起了相当激烈的反应,最终以北京网通出面辟谣结束。从此之后,北京网通,以及歌华、长宽等运营商没有任何关于流量收费的消息。目前,北京市场比较有实力的宽带运营商有六七家,虽然北京网通已经占据了绝对主动的地位,但是其他几家也覆盖了不小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由于一旦采取流量收费很可能造成用户流失,所以任何一家运营商都不会轻举妄动,以防止“出头的椽子先烂”的情况发生。所以,至少从目前看来,北京的网民还可以不用为上网用了多少流量担心。

未来应用需要更大带宽 流量收费并非趋势

对于电信的流量限制举措,资深互联网分析师吕伟钢认为:“流量收费是源于网络基础建设没跟上步伐。目前,国内互联网的骨干网和国际带宽发展比较落后,这个落后指的是落后于国内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正是这种状况才造成了所谓的带宽问题,也是电信部门认为P2P软件占用了过多带宽的根源。从互联网的发展上看,可以预见的应用更是需要大带宽的应用,例如电信看好的IPTV等等应用就需要更多的带宽。

“电信公司一直以来作为互联网的中心存在,而P2P是采用的‘去中心化’方式生存,这也给电信运营商带来了危机感。

“从国际上看,流量收费并不是趋势,因为这样的收费方式会阻碍互联网内容和新技术的发展。回头来看,当年互联网的拨号上网时代,由于美国的电话系统并非采用时长收费,而是25美分一个电话,不论时长,当然拨号上网也不按时长收费,25美分可以让用户使用‘一次’网络,而不是一段时间。就是这样一个小小差别,使得今天美国以及北美的互联网发展走在世界的前端,显然这样的方式更符合互联网的发展。到了宽带时代,同样的包月方式还是更好,更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

互联网发展不应该受到带宽的制约,这种制约的结果肯定是得不偿失。就和电话、交通行业一样,如果这些交流的成本高的话,确实可以给电信公司、交通行业带来更高的利润,但是会在相关的社会发展上,造成几倍的损失。这是一个经济学的规律,而这个规律显然在互联网领域同样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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