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ews消息】当地时间11月19日,互联网文件交换服务支持者和来自娱乐业界的代表在Comdex展会上就有关数字版权的管理进行了面对面的交锋。
EMI唱片公司负责数字化开发和发布业务的副总裁托德表示,EMI认为制作音乐是有代价的,我们应当享有合理使用的权利。他说,他的公司支持在网络上发布音乐,但这种活动必须以使艺术家和唱片公司能够得到合理报酬的方式进行。
他的这一番评论立即招致了“自由软件基金会”总裁斯塔曼的反驳,他认为,象EMI这样的唱片公司是“残暴”的,长期以来一直在榨取艺术家们的版税。他将音乐文件交换服务比作是一种对唱片公司“暴行”的温和抵抗,通过削弱媒体巨头的控制力,对艺术家有利。
双方争论的核心是,过去10年来数字化复制技术的迅速发展是否已经超越了娱乐界在上一世纪采用的商业模式和法律保护措施。
美国电影协会负责数字化策略的副总裁斯格特表示,在数字化版权管理的决定方面,创作者的选择应当是主要的因素,歌曲和电影的创作者应当能够决定如何向公众发布他们的作品。创作者和消费者应当共同决定一件特定作品的价值,任何剥夺创作者权利的法律和技术都是“错误和毫无根据的”。
电子边境基金会的副主席巴洛对正在开发中的阻止非法使用数字化内容的软、硬件表示了忧虑,他指出,微软和英特尔正在开发这样的技术。
尽管斯塔曼支持让消费者付费下载音乐的理念,但他认为,一旦这些音乐被下载到了用户的计算机上,用户就拥有了对它们的完全处置权。数字媒体协会的执行董事反驳道,销售音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唱片公司有权因其付出得到报酬。他说,对于唱片公司而言,关健是找到一种能够同时让消费者和公司股东满意的发行模式,目前的这种唱片销售模式将会在近期消失。
对在现场参加讨论会的听众的调查显示,他们普遍支持艺术家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但建议唱片公司广泛采用象Gnutella这样的文件交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