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阅读内容

娱乐基地起诉MP3侵权 百度再成被告被索50万

日期:2006-06-05 来源:上海青年报  作者:李冰心 字体:
  音乐网站向网民索赔1元

  据娱乐基地提供资料显示,网民陈先生(化名)在杭州某网吧上网时,通过百度的MP3搜索,共下载了九首歌曲,并复制于其随身携带的MP3播放器中。其中《你的选择》等五首歌曲的著作权人为娱乐基地网站。当娱乐基地工作人员在向被告提出交涉时,陈先生声称是在百度网站下载歌曲,与娱乐基地无关。娱乐基地在交涉未果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向陈先生索赔,以每首歌曲下载价格0.2元标准,向陈先生索赔下载费用1元整。同时,将提供免费下载服务的百度网站列为第二被告,索赔标的50万元。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MP3音乐也是商品,包含着创作者的无数心血,其消费的过程就是视听,这和花钱看电影、花钱买碟片听音乐的道理是一样的。”娱乐基地网站CEO吴端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起诉的目的,是希望大家能够对MP3的下载问题引起重视。如果广大网民能适当支付一些费用下载歌曲,将会大大推动音乐创作者的积极性,从而对原创音乐的健康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百度教唆网民免费下载”

  “通过非正规的渠道获取MP3,事实上已经侵犯了音乐著作权人的权利。”吴端平表示,考虑到网民下载MP3的初衷,以及消费观念的转变还需要一个过程,该网友只需向娱乐基地支付1元钱。他强调,这1元钱是实际下载所需的费用,不是象征性的赔偿,娱乐基地并不会追究该网友的进一步责任。

  吴端平所指的非正规渠道包括百度等搜索引擎、P2P(点对点)软件等。“网民是在百度的帮助和教唆下,养成的免费下载MP3歌曲甚至是盗版歌曲的习惯。此外,相同的商品,相同的服务,娱乐基地收费定价为0.2元,百度是免费提供的,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成本,就获得了其所需的商业利益,我们认为百度涉赚不正当竞争,我们完全有法律依据要求百度立即停止提供MP3歌曲的免费试听和下载服务。”吴端平说。

  -百度声明

  希望更多商家了解“避风港原则”

  百度公司品牌市场总监王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未得到相关信息,对此案不便发表言论。但王东指出,“我们的相关法规制定正在逐步体现与国际接轨,”王东指出,国务院新近颁布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明确了网络传播的“避风港原则”(只提供空间服务、不制作网页内容的SP被告知侵权,其有删除的义务。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其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SP不承担侵权责任),希望更多商家在了解该原则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王东还表示,搜索服务提供商与音乐制作商应该是一种“互荣共生”的合作关系,百度泛音乐联盟至今已有20多家加盟者就是一个简单的明证。

收藏 推荐 打印 | 录入:admin | 阅读:
本文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评论 (0)
Digg排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