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的迅猛发展,使无数企业对其青睐不已,但版权问题是它们必须要跨越的一道槛,目前,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互联网企业,都在试图通过新的商业模式来进行破冰之旅,为自己的未来发展抢得先机。
数字音乐成为新聚宝盆
近日,据国外调查机构预计,全球在线音乐市场规模今年将达到27亿美元,同比增长62%;2008年将达到40亿美元,同比增长46%;2009年将
达到52亿美元,同比增长29%。2010年,该市场规模将达到61亿美元,同比增长17%;2011年将达到66亿美元,同比增长9%。
而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从2003年的7.7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16.2亿元,增长幅度达112%。随着数字音乐市场发展的规范以及新技术对市场的促进(如3G的应用),预计2005年至2008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复合增长率为47.4%,2008年将有望突破76.4亿元。
据iResearch的研究发现,我国数字音乐市场正处于发展期初期,增长迅速,市场潜力巨大。数字音乐经过3年的飞速发展,已经确立了它在数字娱乐中的重要地位。其中数字音乐划分为在线音乐和移动音乐,而移动音乐的市场规模远远大于在线音乐的市场规模。
免费模式仍唱主角
在线音乐的快速发展,也直接引发了人们对版权问题的高度关注。随着唱片公司纷纷起诉提供音乐下载的网站,关于数字音乐免费是“最后的午餐”的声音也不断传出。
业内专家认为,回顾互联网的商业模式,互联网公司所提供的基础服务和传媒服务都是走免费模式的,例如对新闻的阅读收费的可能性会很小,这是任何一家网站都提供的基础阅读服务,但还有其他的增值服务,例如邮箱等是可以实行收费的。现在很多网游也实现了免费,但这种免费是基于玩的时候是免费的,装备是要卖钱的,实际上提供免费服务已经成为未来提供信息服务的重要图景,谁将自己的产品传播得更大,谁就会更有利润。
以中国这两年最火的网络歌曲《两只蝴蝶》为例,如果刚开始的时候它就实行收费下载,那它就不可能产生今天的火爆,在彩铃上也是收不到钱的。因为歌的传播度很广,别人才会作为手机彩铃。免费让歌曲本身的传播面更加广泛,也令歌曲、歌手本身的知名度增加,从而带动音乐公司的其他歌曲销售,这是一个互相促进的过程。因此短期内,数字音乐下载收费的可能性不大。
用新模式抢占市场
随着市场的日渐扩大,目前一些新的商业模式也在不断涌现,来解决日益对立的版权问题。多年来,唱片公司一直在努力遏制粉丝们从P2P网络上下载它们的音乐。现在,一些唱片公司则可能会鼓励粉丝这样做——前提是他们首先浏览了一些广告。目前包括SpiralFrog和Ruckus在内的一些新创公司都在推广广告支持的音乐这一商业创意。像电视广告“资助”节目的创作一样,广告收入将被用来弥补提供音乐的唱片公司。
另外新浪联合环球、索尼BMG、华纳、百代以及滚石五大唱片公司共同打造的“新浪乐库”日前也正式上线。新浪方面表示,希望借此打造一个最全面的海量正版音乐资源库来吸引乐迷。但在提供的服务中,目前只有在线视听和歌曲搜索,在线下载并不在服务之列。而收益则来自两个方面,除了包括彩铃、铃声以及IVR等无线付费服务之外,还有相关的广告分成。新浪CEO兼总裁曹国伟称,虽然收费音乐业务目前在中国还没有多大起色,但音乐市场的需求量很大,因此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来获利。
除新浪外,“苹果”模式的A8、爱国者音乐超市、太合麦田音乐发起的数字音乐发行联盟,以及SONY、华纳共同成立基于手机平台的服务提供公司,百度和百代打造广告分账模式,都在数字音乐领域尝试新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