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兔子回应侵权案:转让版权实行公司化运作

日期:2009-06-13 来源:新浪科技  作者:未知 字体:【 】评论:(0)

  新浪科技讯 6月11日下午消息,针对迅雷诉超级兔子案终审维持原判一事,超级兔子今日发出声明,称尊重法院“赔偿迅雷人民币8万元并致歉”判决,并表示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版权转让,将对超级兔子实行公司化运营。

  昨日下午,迅雷起诉超级兔子侵权有了最终结果: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维持原判,超级兔子赔偿迅雷人民币8万元并致歉。超级兔子在声明里表示尊重这一判决,并透露为了超级兔子进一步发展考虑,超级兔子团队决定对软件进行公司化运作。

  目前,超级兔子创始人蔡旋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的版权转让于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的后续开发和运营将由该公司负责,蔡旋作为团队成员亦将参与其中。(崔西)

  就“迅雷诉超级兔子侵权案”终审判决的声明:

  超级兔子诞生于1998年10月,作为一款拥有超过10年历史的老牌计算机功能辅助软件,超级兔子拥有数千万忠实用户,其形象早已深入人心,成为了众多用户的装机必备软件。超级兔子软件一直默默为净化中国的互联网环境,同时为客户打造更加纯净、简便易用且无害的电脑系统努力。但是,因为我们的非商业理念侵犯了一些公司的商业利益,导致了随后的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遭迅雷公司起诉的事件。日前,法院已经就此案做出终审判决。

  事件的起因为: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去除迅雷公司原来内嵌的广告,迅雷公司认为此行为侵犯其权利,故诉至法院。虽然法院庭审查明的事实以及初审、二审判决中均认定了超级兔子团队并未在改版迅雷软件中增加其它广告,没有安装任何包括超级兔子软件在内的第三方插件,亦没有通过此种修改软件来获利,同时,迅雷公司官方网站也一直在传播由超级兔子改版的迅雷软件,但2009年6月9日终审判决仍判定超级兔子方败诉,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超级兔子团队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亦将履行判决规定的法律义务。为了超级兔子软件进一步发展考虑,超级兔子团队决定对软件进行公司化运作。因此,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蔡旋已将超级兔子系列软件的版权转让于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软件的后续开发和运营将由该公司负责,蔡旋作为团队成员亦将参与其中。转让后,超级兔子软件仍将秉承着“为用户解决问题”为目标,将继续开发用户可信赖的安全、绿色软件。

  最后,致超级兔子用户,我们风雨同行,感谢你们对我们的支持与厚爱!

  致广大媒体,希望你们将来还能一如既往的关注和支持超级兔子,陪伴和见证超级兔子走的更远,跳得更高!谢谢!

  超级兔子软件创始人 蔡旋

  超级兔子软件版权人 北京千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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